当前,估计我国高血压患病人数已达 2.7 亿,已成为我国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预防和控制高血压,是遏制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流行的核心策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高血压管理的“主战场”,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我国未来心脑血管疾病发展趋势。为满足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需要,有效支持基层高血压管理,国家高血压办公室特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
基层高血压管理流程图
注:1 SBP:收缩压;DBP:舒张压。 “和 / 或”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 SBP ≥ 140 mmHg 且 DBP ≥ 90 mmHg; ② SBP ≥ 140 mmHg 且 DBP < 90 mmHg; ③ SBP < 140 mmHg 且 DBP ≥ 90 mmHg。 2 “和 /或”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 SBP ≥ 180 mmHg 且 DBP ≥ 110 mmHg; ② SBP≥ 180 mmHg 且 DBP < 110 mmHg; ③ SBP < 180 mmHg 且 DBP ≥ 110 mmHg。3 合并症: 指冠心病、心力衰竭、脑卒中、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或外周动脉粥样硬化病。4 达标: 一般高血压患者,收缩压 < 140mmHg 且舒张压 < 90mmHg 即为达标; 年龄≥ 80 岁且未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疾病的高血压患者, 收缩压 < 150 mmHg 且舒张压 < 90 mmHg 为达标。
高血压诊断标准
1. 以诊室血压测量结果为主要诊断依据。首诊发现收缩压≥ 140 mmHg 和 / 或舒张压≥ 90 mmHg1 ,建议在 4 周内 复查两次,非同日 3 次测量均达到上述诊断界值,即可确诊; 若首诊收缩压≥ 180 mmHg 和 / 或舒张压≥ 110 mmHg,伴有急性症状 者建议立即转诊;无明显症状者,排除其他可能的诱因,并安静休息后复测 仍达此标准,即可确诊,建议立即给予药物治疗。
2. 诊断不确定或怀疑“白大衣高血压”。有条件的可结合动态血压监 测或家庭自测血压辅助诊断。动态血压和家庭自测血压诊断高血压的标准见 表 1,具体参见《手册》;无条件的,建议转诊。
3. 注意鉴别伴有紧急或危重情况、怀疑继发性高血压等需转诊的情况。
4. 特殊定义:① 白大衣高血压:反复出现的诊室血压升高,而诊室外的动态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正常。② 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收缩压≥ 140 mmHg 和舒张压< 90 mmHg。
高血压治疗
1. 高血压治疗三原则:达标、平稳、综合管理。首先要降压达标。不论采用何种治疗,将血压控制在目标值以下是根本。其次是平稳降压。告知患者长期坚持生活方式干预和药物治疗,保持血压长期平稳至关重要。第三,对高血压患者应进行综合干预管理。
2. 高血压患者的降压目标是:收缩压<140 mmHg 且舒张压<90 mmHg。年龄80 岁且未合并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疾病的患者,降压目标为:收缩压<150 mmHg 且舒张压<90 mmHg。
3. 生活方式干预。对确诊高血压的患者,应立即启动并长期坚持生活方式干预,即“健康生活方式六部曲”--限盐减重多运动,戒烟限酒心态平。一些生活方式干预方法,不但可明显降低血压,也可预防心血管病,如戒烟、减轻体重、适度运动等,应大力提倡。各类生活方式干预目标及降压效果见表 2。
4. 药物治疗
所有高血压患者一旦诊断,建议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同时立即启动药物治疗。尽量选用证据明确、可改善预后的五大类降压药物,即 ACEI、ARB、β 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和利尿剂,为便于记忆,下文根据英文单词的首字母,分别以 A、B、C、D 简称。
备注:1 药物来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7 年版)》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7 年版 )》。2推荐常用起始用法适用于一般高血压患者,对于合并心力衰竭或≥ 80 岁易发生体位性低血压的老年患者仍建议从更小剂量开始。 Qd:每日一次,Bid:每日两次,Tid:每日三次。3 每种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及不良反应以说明书为准。
根据患者是否存在合并症及血压水平,选择合适的药物,优选长效药物。除心力衰竭及体位性低血压风险较大的高龄初始用药患者建议从小剂量开始外,其他高血压患者可从常用起始剂量开始。
血压≥ 180/110 mmHg 的紧急处理
1. 血压≥ 180/110mmHg,不伴心、脑、肾急性并发症的临床症状:
① 口服短效降压药物,如卡托普利 12.5~25 mg,或硝苯地平 10 mg或美托洛尔 25 mg 口服,1 小时后可重复给药,门诊观察,直至降至 180/110 mmHg 以下;② 仍≥ 180/110mmHg,或症状明显,建议转诊;③ 24~48 h 降至 160/100 mmHg 以下,之后调整长期治疗方案;④ 注意:严禁舌下含服硝苯地平等短效药物快速降压。
2. 血压≥ 180/110 mmHg,伴有心、脑、肾急性并发症 2 的临床症状:
① 立即转诊;② 等待转诊过程中,可参照《手册》做简单处理。
转诊
需转诊人群主要包括起病急、症状重、怀疑继发性高血压以及多种药物 无法控制的难治性高血压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女性高血压患者不建议基层就诊。
1. 初诊转诊
① 血压显著升高≥ 180/110 mmHg,经短期处理仍无法控制;② 怀疑新出现心脑肾并发症或其他严重临床情况;③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④ 发病年龄< 30 岁;⑤ 伴蛋白尿或血尿;⑥ 非利尿剂引起的低血钾;⑦ 阵发性血压升高,伴头痛、心慌、多汗;⑧ 双上肢收缩压差异> 20 mmHg;⑨ 因诊断需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
2. 随访转诊
① 至少三种降压药物足量使用,血压仍未达标;② 血压明显波动并难以控制;③ 怀疑与降压药物相关且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④ 随访过程中发现严重临床疾患或心脑肾损害而难以处理。
3. 下列严重情况建议急救车转诊
① 意识丧失或模糊;② 血压≥ 180/110 mmHg 伴剧烈头痛、呕吐,或突发言语障碍和 / 或肢体瘫痪;③ 血压显著升高伴持续性胸背部剧烈疼痛;④ 血压升高伴下肢水肿、呼吸困难,或不能平卧;⑤ 胸闷、胸痛持续至少 10 分钟,伴大汗,心电图示至少两个导联ST 段抬高,应以最快速度转诊,考虑溶栓或行急诊冠脉介入治疗;⑥ 其他影响生命体征的严重情况,如意识淡漠伴血压过低或测不出、心率过慢或过快,突发全身严重过敏反应等。
高血压长期随访管理
1. 未达标患者
随访频率:每 2~4 周,直至血压达标。
随访内容:查体(血压、心率、心律),生活方式评估及建议,服药情况,调整治疗。
2. 已达标患者
频率:每 3 个月 1 次。
内容:有无再住院的新发合并症,查体(血压、心率、心律,超重或肥胖者应监测体重及腰围),生活方式评估及建议,了解服药情况,必要时调整治疗。
3. 年度评估
内容:除上述每 3 个月随访事项外,还需再次测量体重、腰围,并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同初诊评估,即血常规、尿常规、生化(肌酐、尿酸、谷丙转氨酶、血钾、血糖、血脂)、心电图。有条件者可选做:动态血压监测、超声心动图、颈动脉超声、尿白蛋白 / 肌酐、胸片、眼底检查等。
摘编自: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