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国际上首个“肿瘤心脏病学病房”(Onco-cardiology unit)在德克萨斯大学安德森癌症中心建立,2009年 国际心脏肿瘤学会(International Cardioncology Society,ICOS)由欧洲癌症中心成立,从此对肿瘤治疗与心血管疾病的研究不断深入,研究发现肿瘤药物相关心脏毒性分类涉及到心肌功能异常和心力衰竭、冠状动脉疾病、瓣膜疾病、高血压、血栓性疾病等。第二十九届长城国际心脏病学会议(GW-ICC)暨亚太心脏大会(2018)、国际心血管病预防与康复会议(2018)上,来自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张宇辉教授作了关于《肿瘤药物与心脏功能和心力衰竭》的精彩报告,现将其精华内容整理如下:
一个对乳腺癌患者长期随访(105个月)的研究发现,10年内乳腺癌患者是首要死亡原因为原发病(15.1%),10年后乳腺癌患者首要死亡原因是心血管病(15.9%),因此心血管毒性是长期生存乳腺癌患者首要死因。抗肿瘤治疗相关心脏毒性可分为急性、慢性、迟发性三类。蒽环类药物、烷化剂、抗代谢药、抗微管类药物均可不同程度的影响心脏功能而导致心力衰竭的发生。
肿瘤药物相关心力衰竭的诊断需综合考虑患者的危险因素,结合患者的症状、体征,以及其他检测指标如生物标记物及其他影像资料,并多采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值作为诊断依据。研究发现肿瘤药物相关心力衰竭的常规防治策略为限制累计剂量、改变给药方法、改变药物结构、脂质体包裹、调整生活方式等;而对于高危患者(患有心血管病、曾用心脏毒性药物治疗或难以控制的危险因素)、低危患者(计划应用大剂量心脏毒性药物,如阿霉素的累积剂量>250mg/m2)应考虑预防性应用心脏保护药物。
无症状性左室射血分数降低患者的治疗时,如患者出现左室射血分数降低伴随有BNP升高,而且已经满足心脏损伤的诊断标准,可视为前临床心衰(B期)(即患者从无心衰的症状和(或)体征,但已发展成结构性心脏病),可根据目前的中国心力衰竭治疗指南开始治疗;有症状心衰患者治疗时,肿瘤患者出现心力衰竭后需按照目前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的要求进行治疗,心衰病情稳定后,是否继续原方案治疗需综合考虑左室功能异常的严重程度、临床心衰状态、肿瘤预后以及抗肿瘤治疗的效果,如果需重新应用同样具有心脏毒性的药物,强烈推荐加用 ACEI 和 β 受体阻滞剂以及应用其他减少心脏毒性的策略。新药心脉隆注射液主要成分为从美洲大蠊中提取的分子量低于2000Da(Dalton道尔顿)的小分子肽类物质,具有减轻前后负荷、改善心肌能量代谢、抑制神经激素刺激、正性肌力等作用,可明显延缓心衰进展。研究发现心脉隆注射液能有效减轻蒽环类药物至心肌纤维化,同时增强化疗药物的耐受性。
传统用药和靶向药物是临床上最常用的、 有效的抗肿瘤药物, 但其心脏毒性明显限制其在临床应用,制定监测、 防治由化疗所致的心脏毒性的策略, 需要肿瘤专科医师与心脏专科医师的密切合作客观认识化疗药物的利与弊,通过选择毒性较低的药物并严格限制累积剂量,或尽早地应用心脏保护药物, 积极有效地预防心脏毒性。
▲ 肿瘤心脏病学论坛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