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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出大招:医务人员不纳入编制、能进能出!

点击量:   时间:2016-03-17 21:09

导语:

去编制化的号角已经吹响!北京公布医改方案:医务人员将不纳入编制、能进能出。

 

3月16日,《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之于众。北京市是国家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下面,小编整理了大家关心的几大问题。

焦点一:五大目标

 

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具体目标:

 

1.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2.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3.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确立雏形。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首都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5.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焦点二:具体如何实施?

 

该方案提出五个方面二十项具体任务,包括在治理体制上要多维度构建公立医院治理新体制。在运行机制上要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上打出组合拳,推进建立运行新机制。在人事薪酬制度上要创新编制管理,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在医疗服务体系上要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促进有序就医。发挥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三大支撑作用。其中,引人关注的是。一提出让患者自己选择药房买药还是药店买药;二提出探索实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和医务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编制引发的一系列“福利”政策,例如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也将随之调整,切切实实地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下面小编列举方案中的几大要点,想看该方案全文的请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资讯。

 

1、加快推进医药分开探索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6年,出台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运行新机制

 

2、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费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用国产耗材。2016年,完成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阳光采购,启动中成药阳光采购。2017年,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3、开展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和处方点评。2017年,力争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下。

 

4、2016年,对三级医院开展巡查工作,公布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相关信息。2016至2017年,完善本市医疗机构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全市医院巡查活动;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和医疗费用控制考核问责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5、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在竞争充分领域,探索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6、推动药品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患者用药信息共享,将监管范围由医疗机构延伸至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

 

7、2016年,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床位调控、加强康复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研究制定引导中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持续推动一批重点医疗机构加快疏解。

 

8、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和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探索实行工作人员额度管理。同步调整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政策,推进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同工同酬,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等不同岗位特点和需求,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岗位特点的职称评审体系。

  

9、2016年,重点落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及工资调整政策,保障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在试点医院探索实行工作人员额度管理。2017年,强化政策衔接,推进不同身份医务人员相互流动;开展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10、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各行业相协调、体现医疗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完善相关政策并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在工资总额下,对关键岗位、知名专家等可以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方式。健全薪酬分配约束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

  

11、2016年,制定北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年中和年底综合考评工作机制;在国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框架下,制定市属、区属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办法,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规范管理,严肃收入分配纪律;在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开展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年薪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与医院收入水平脱钩。2017年,逐步扩大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

 

12 、2016年,出台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4种病的分级诊疗指导意见和基本规范,开展以上病种的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形成医疗、医保、价格、财政、人事薪酬政策联动效应,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预约转诊量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2017年,推广预约挂号制度,提高预约挂号比例;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

 

13、2016年,对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出台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试点开展急诊专科医师资格认定工作。2017年,继续推进护士规范化培训。

 
 

来源:心力衰竭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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